区分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可见,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是不同的概念,虚假广告与虚假宣传的异同点。

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虚假宣传如何处罚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对单位判处的罚金数额,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依照单位犯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分析】广告法虚假宣传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