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毒教材屡禁不止!是否跟惩罚太轻有关?今天,成都市双流区综合执法局披露一则双流双都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案。执法结果:1.没收非法出版物1册2.罚款500元,打死我也不相信,印刷厂开机,就只印刷1册!另外,罚款500元的这些非法出版物,不知道已经毒害了多少人。

1、可证明是初次、少量印刷,且尚未流向市场的:收缴非法印刷品;停业整顿;酌情予以经济处罚。2、情节严重的,除收缴非法制品、没收非法所得、加大经济处罚、赔偿权益所有者损失外、停业整顿外,根据情况,可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生成设备,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法律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违法。印刷业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经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8月2日起施行。全文共七章四十八条。一旦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就可以认定为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针对印刷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现实生活中,在进行出版活动时,是需要遵守我国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如果是非法出版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4、擅自印刷非法出版物如何处罚1、可证明是初次(之前从未从事)、少量印刷,且尚未流向市场的:收缴非法印刷品;停业整顿;酌情予以经济处罚。2、情节严重的,除收缴非法制品、没收非法所得、加大经济处罚、赔偿权益所有者损失外、停业整顿外,根据情况,可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生成设备,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